• 首頁
    關于我們 稅收法規 財政法規 經濟法規 稅收籌劃 稅收專題 政策解讀 在線答疑 同業交流 財稅處理 輕松學稅 自我測試 實用工具 休閑娛樂 聯系我們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稅收政策解讀-正文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博茨瓦納共和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生效執行的公告》的解讀

    頒布時間:2019/12/18 19:21:37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博茨瓦納共和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生效執行的公告》的解讀

    20191218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博茨瓦納共和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以下簡稱《協定》)于2012411日在哈博羅內正式簽署!秴f定》主要條款內容如下:

    一、關于稅種范圍

    《協定》在中國適用于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在博茨瓦納適用于所得稅,包括對財產收益的征稅。

    二、關于常設機構

    關于建筑工程型常設機構,《協定》規定建筑工地,建筑、裝配或安裝工程,或者與其有關的監督管理活動,連續超過12個月的構成常設機構。

    關于勞務型常設機構,《協定》規定締約國一方企業通過雇員或者其他人員在締約國另一方提供勞務,包括咨詢勞務,該性質的活動(為同一項目或相關聯的項目)在任何12個月中連續或累計超過183天的構成常設機構。

    三、關于股息

    締約國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締約國一方按照該國法律征稅。但是,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股息總額的5%。

    四、關于利息

    發生于締約國一方而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締約國一方按照該國法律征稅。但是,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利息總額的7.5%。但發生于締約國一方而因締約國另一方政府、行政區或地方當局、中央銀行或者完全為締約國另一方政府所擁有的金融機構貸款、擔;虮kU而支付的利息,應在締約國一方免稅。

    五、關于特許權使用費

    發生于締約國一方而支付給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特許權使用費,可以在締約國一方按照該國法律征稅。但是,如果特許權使用費受益所有人是締約國另一方居民,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特許權使用費總額的5%!疤卦S權使用費”包括為有關工業、商業、科學經驗的信息或技術和咨詢服務所支付的作為報酬的各種款項。

    六、其他規定

    《協定》第十條(股息)、第十一條(利息)、第十二條(特許權使用費)和第二十一條(其他所得)中均有反濫用規定,即這些條款中規定的協定待遇不適用以取得相關條款利益為主要目的或主要目的之一的情形。

    中博雙方已完成《協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國內法律程序!秴f定》于2018919日生效,在中國,適用于201911日或以后開始的納稅年度取得的所得;在博茨瓦納,關于采用源泉扣繳方式征收的稅種,適用于20181019日或以后應得的數額,關于采用全年匯總計算等其他方式征收的稅種,適用于201971日或以后取得的應稅所得。

    鏈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博茨瓦納共和國政府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生效執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40號)

     

    上一篇: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第五議定書生效執行的公告》的解讀
    下一篇: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友情鏈接
    未經書面許可,嚴禁復制、轉載本站任何內容或建立鏡像
    版權所有 撫順順陽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郵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ignite360pt.com  公安機關備案號:21040202000186   備案號:遼ICP備10207793號-1 技術支持:沈陽同創
    国产精品国产三级国产专区